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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提高综合国力的主要驱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已经成为目前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科技政策的新趋势。综观发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转化方式,并且这两种方式也并非泾渭分明,经常是相互包含的。

一、科技成果的直接转化

  1、科技人员自己创办企业

  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入股创办或加入公司,政府在政策上给予相应扶持,这是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重视的科技成果直接转化方式。政府鼓励科技人员利用风险资金等手段创办自己的小公司,例如,法国研究成果推广署从技术和资金上大力支持研究人员创办新企业,鼓励科研人员创办公司,推广成果,允许停薪留职2~3年。仅法国国家信息与自动化研究院的科研人员就创办了15家高技术公司。两德统一后,德国共投入17亿马克支持科研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设立“支持中小型高技术企业风险投资计划”,为科研人员创办高技术企业提供优惠条件。日本科学技术会议1996年4月制定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草案》,规定国立科研机构的发明人员将与国家共享研究成果的专利权,并允许科研人员用自己研究开发的成果创办企业。  

    2、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合作或合同研究

  合作研究指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共同参加国家制定的联合研究与开发计划,其成果直接应用于企业。而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委托关系,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称为合同研究。通过这两种方式,帮助缺乏技术力量的中小企业研究新产品、新工艺,为企业结构和技术的现代化提供支持。大学和科研机构通过承接委托研究项目,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能及时了解企业界的发展动态和需求,从而制定更为实际的研究开发计划,并有针对性地培养企业界急需的人才。

  美国十分重视在政策上支持谪校、政府实验室和企业界,尤其是高校与企业界在研究开发方面的合作。1993年,美国政府提出,国家实验室从现有预算中拿出10%~20%的经费同企业开展合作研究,以帮助企业利用高新技术。以大学与工业界的合作研究中心为主体的“工程技术合作中心”则被认为是大学直接与工业界合作的主要手段之一,研究中心通过科研、教育和培训等途径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企业界转化。1994年,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对美国大学和工业界的各类合作中心做过一全面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1990年,美国已在200多所大学建立了1056个各种类型的工业界——大学合作研究中心,其中半数以上是在890年代建立的。约有12000名大学教职员工、22300名博士研究生以及16800名硕士研究生参与了各类研究中心的工作。

  到1995年,英国“联系计划”(政府在大学建立跨学科的研究中心,此类中心吸收工业界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作访问研究)共实施研究项目570个,投资了3亿多英磅,参与公司130个。其中许多项目已经产生了可进入市场的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服务。英国贸工部还设立了“实现我们的潜力”奖,以资助正在与工业部门合作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使他们有可能研究他们自己选择的任何课题。

  在德国,不仅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直接为企业界服务,就连基础研究机构也在更多地开展有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单纯研究的科技活动得不到政府的经费支持。全国有大研究中心16个,科技人员23000人,经费36亿马克,其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为世界一流,是德国的一支科研“国家队”。1995年,德国政府开始对其进行改革。首先要求它们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以从中获得研究课题和经费,逐渐减少政府投入的经费比例(当是为90%以上);其次是加速其研究成果的转化,形成新技术和产品。

  3、高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开展人才交流

  人员交流是一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更为直接、灵活的形式。在美国的许多高校,只要不影响完成学校自身的任务,教师和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校方都支持。在政府和学校的鼓励下,大批学者、专家到工厂兼职。他们有的担任工厂的技术顾问;有的承担工厂的咨询工作;有的则到厂区为工人、技术人员授课,举办各种技术训练班、讨论会等等。据一项调查表明,美国高校有1/3的人从事各种类型的咨询工作,工程系教师从事咨询工作的多达60%。

  英国皇家学会和科教部研究会共同设立了“工业研究基金”,资助高校教师和企业的科研人员到对方单位从事半年至两年的研究工作,期满后再回原单位。一些高等院校明确规定: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等专业负责人必须同时兼任有关企业的技术经理和实验室主任等职,以便于双方的人才交流。剑桥大学明确规定,该校的毕业生只有到社会其他部门工作几年,才有条件入选回校任教。据有关资料显示,75%以上的大学工程学部的教员和90%以上的市郡工业大学的工程系教员至少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半数以上的大学工业部的教授和研究人员的薪水是从企业领取的。

  在德国,高校和企业通过两种形式开展人员交流。一是高校研究人员到企业创办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工作一个时期;二是企业界技术专家到高校科研机构集中学习一段时间。近年来,联邦和各州制定了相应政策,资助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科技人员的交流。从1984年起,企业界每年选派200~250位专家到高校或其他单位工作约3年时间,联邦和州政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助。据资料显示,其中2/3的专家选择了高校,其余的专家则大多选择了马克斯·普朗学会和弗朗霍夫协会的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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